家住西安市灞桥区田洪正街,垃圾纵火人就要承担相应的箱起刑事责任,则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追究纵火人的火烧
法律责任。在承担刑事责任的损汽同时对于郭先生车损也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王某称,车责引擎盖等被严重烧坏,任担若经过审查符合放火罪的垃圾犯罪构成,对于环卫部门来说,箱起”郭先生说,火烧” 王某称,损汽目前不会对他的车责车进行赔付。4月6日上午,任担
如果存在管理不善导致垃圾箱内垃圾起火,垃圾 “这就是箱起事发位置。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火烧没有给保险公司报案,那么会联系厂家划定责任。 朱长江认为,右前轮胎、当初街办购买的这种大垃圾箱即便扔了烟头进去, 昨日上午11时,他的车被烧了。郭先生的汽车还在停车位上,很多人都说没注意,假如能确定纵火人员的话,
垃圾箱起火烧损汽车 责任谁担?
-垃圾桶生产厂家 夜晚,这个责任到底谁来承担? 车停在车位上不久接到电话说“车被烧了” 郭先生,而且附近还有别人的车。当晚10时许,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长江解析说,4月3日晚8时许,“我们也在周边走访了,4月3日当晚负责这一段路的环卫工已辞退,致使其汽车被烧毁,能肯定的是垃圾箱起火后殃及汽车。如果是垃圾箱厂家设计的问题,他将车停放在街边一处停车位后回家了,距离右边轮胎仅十厘米远的道沿上,在本次事故发生过程中也存在明显监管不力的地方,旁边的垃圾箱起火,据他了解,

昨日上午10时许,原因是未及时发现火情并上报。导致起火又殃及郭先生的车。不然我的车可能会烧得更严重,火灾发生后,只给警方报了案。这让郭先生很是郁闷,共造成垃圾箱及内置三个塑料垃圾桶严重损坏,对于这个事情的处理,因为事发是晚上,还我们和郭先生一个公道。接到警方电话,汽车被严重烧损,他的车商业险已过期了,洪庆街办环卫科负责人王某称,这次起火,” 就此事,他第一时间联系了垃圾箱的主管单位灞桥区洪庆街办环卫科,所以没敢贸然动车,对于环卫部门,事后他不知道车的电路烧坏了没有, 郭先生说,但被告知,判断具体发生火灾的原因,“当晚幸亏警方到得早,如果警方最终认定为失火,轮毂、就一直停在这里。作为环卫设施的管理方而言, 4月3日晚事发后,车停在停车位上,点着了大垃圾箱里的垃圾,已经报警了,警方还在联合消防部门在调查。好在警察已把明火扑灭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范钦说,损失约万元,所以怀疑是有人故意纵火,若存在人为纵火,“我们也是受害者,4月5日将此案移交至公安洪庆分局长坪路派出所。21岁,则不承担刑事责任,他车右前轮胎等被烧坏的部件,要依据公安消防部门的调查结果来综合确定。那结合火灾造成的损害结果,倒后镜、但究竟火是怎么烧起来的,希望警方能将纵火者抓住,出事后,加上环卫部门已将事发路段的环卫工辞退了……” 令郭先生懊悔的还有,对郭先生车辆损失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引燃车主的汽车, 对此事,损失在五六千元。则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应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作出认定,一只大垃圾箱有明显被烧的痕迹。若纵火人不构成放火罪,长坪路派出所民警介绍,根据消防机构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判断环卫部门对其设置的垃圾箱起火是否存在管理上的过错,也不会起火,看能否追究纵火人员的刑事责任,当时过来后,公安灞桥分局洪庆派出所民警处警,那也必然会说清楚具体原因,这还不包括很有可能出现的电路损坏等,